額定容量Ah5
額定電壓V3.7
點燈時間h≥11
主光源額定電流A0.3
額定電流A0.11
較大照度1×(距1m處)≥500
外型尺寸燈頭φ68×85mm
重量≤0.5kg
蓄電池壽命≥500次
溫度‘-20 ℃ ~ 60 ℃
產品特點:
1、采用本質安全型設計,LED 光源,發(fā)光效率高,使用壽命長,在礦燈使用壽命期內不必更換光源。
2、采用錳酸鋰離子蓄電池,蓄電池為全密封結構,漏夜,礦燈使用期內蓄電池無需維護,安全性能好。
3、采用了可重復使用的礦燈保護器,具有過充電,過放電和短路保護等功能,礦燈短路時可迅速切斷電路,避免發(fā)生事故。
4、礦燈燈頭內設有充電管理電路,可在穩(wěn)壓型礦燈充電架上進行充電,不需要改造現(xiàn)有的充電架。
適用范圍:KL5LM(A)本安型礦燈用于煤礦井下作業(yè)人員的攜帶照明。
使用方法:
用戶請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使用、維護和操作,不得隨意更換零部件,不得摔打、撞擊否則會影響到礦燈性能,甚至引發(fā)不安全事故的隱患。凡是違背上述規(guī)定而引發(fā)的一切不良后果,本公司不承擔責任,敬請用戶配合。
開箱檢查:礦燈到礦后,在開箱使用前,應檢查包裝箱有否損壞現(xiàn)象,檢查箱內所附技術文件(說明書、合格證等)及配件是否,并檢查礦燈有否損壞及松動現(xiàn)象。
充放電檢查:為保證初次使用可靠照明,在檢查礦燈零件無損壞、松動等現(xiàn)象后,建議進行一次點燈試驗,點燈時間符合要求后再將礦燈充足電后即可投入使用。
礦燈充電:應采用與本產品配套的充電設備充電,采用其它充電設備應經本公司認可,充電時應關閉光源,將燈頭的充電開關插入充電設備的充電插頭上,按順時針方向旋轉180°,使燈頭充電螺釘與充電設備上的彈簧片良好接觸(此時充電插頭也與燈頭內的充電觸點相接觸)即可自動充電,正常充電時間不超過10小時。
礦燈的使用:通過按壓燈頭上的開關可分別點亮礦燈的主光源或光源,正常工作時間應使用主光源照明,特殊情況如超出預計工作時間時應及時切換到光源照明,本產品具有放電保護功能,當蓄電池放電至保護電壓時,保護電路會自動切斷電路,礦燈會熄滅,應充足電后方可投入使用。

鋰離子蓄電池通過設置在輸出端的安全保護裝置為礦燈提供照明能源,通過電纜與燈頭連接,通過切換燈頭上的開關可以分別用主光源或輔光源進行照明,當由于某種原因引起短路時,安全保護裝置會在15s內切斷電路,故障排除后自動恢復供電。
礦燈放電時,將燈頭上的開關接通主光源(或輔光源),鋰離子蓄電池通過LED驅動電路向主光源(或輔光源)提供恒定的工作電流0.3A(0.11A),當放電至鋰離子蓄電池的保護電太4.2V時,安全保護裝置自動切斷放電回路。
礦燈充電采用恒流/恒壓充電方式,充電時當鋰離子蓄電池的電壓高于4.2V時,自動進入滯充狀態(tài),注意事項:請勿在其它充電器上充電,必須使用本廠的充電器充電,如在其它充電器上充壞礦燈,后果自負。如暫不使用,請把電充飽存放,如長期不使用,平均每三個月內充一次電。

KL5LMA型礦燈
4按時礦燈5安時礦燈 甲烷報警礦燈
數(shù)顯甲烷礦燈 信息礦燈型號礦燈
本說明書規(guī)定了KL型礦燈(以下簡稱礦燈)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以及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
一、引用標準
GB 3836.1-2010 爆炸性環(huán)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
GB 3836.3-2010 爆炸性環(huán)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i”保護的設備
GB 7957-2003 礦燈安全性能通用要求
MT 927-2004 KL型礦燈
Q/YDS 010-2011 KL型礦燈產品技術條件

KL4LM(A)礦燈為攜帶型,有三部分組成:燈頭、電纜、蓄電池組(包括鋰離子蓄、安全保護裝置和蓄電池槽)。燈頭內設有兩個光源,燈頭可固定在礦用安全帽上。
鋰離子蓄電池輸出端設有保護裝置,具有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及短路保護功能。
采用防爆燈頭充電方式,只須將燈頭的充電開關插到充電設備的充電插頭上,按順時針方向旋轉180°,使燈頭充電螺釘與充電設備上的彈簧片良好接觸(此時充電插頭也與燈頭內的充電觸點相接觸)即可自動充電。
主要特點:
1、采用LED光源,光通量大,聚光性能好、照度高,
2、免維護、使用壽命長,每次充電后持續(xù)放電15小時以上,無充電記憶,無需更換燈泡。
3、照明設1W主光源和0.4W副光源,一但主光源損壞,點亮副光源,可連續(xù)照明30小時以上,保證井下使用安全。
4、重量輕、體積小,是普通酸性礦燈重量的1/3。
5、可在普通酸性礦燈充電架上充電,并具有充電狀態(tài)顯示和過充電、過放電、過電壓、過熱保護功能。
主要技術參數(shù):
KL5LM(A)礦燈
序 號 參 數(shù) 名 稱 單 位 值數(shù)備注
1 額定電壓 伏 3.7
2 額定容量 安時 5 5次內
3 點亮時間 小時 ≥14
4 照度(主光源) 點燈開始 勒克斯 ≥1800 距燈1米處 點亮11小時 ≥800
5 LED電流 主光源 安 0.30 副光源 0.11
6 有效貯存器 年 0.5 參照說明書6.2
7 外形尺寸 厚 毫米 33 不包括電纜套、電纜燈頭 寬 94 高 110
8 電流充放電循環(huán)壽命 次 ≥500 實驗室要求
9 整燈重量 公斤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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